票种发布与管理规则

2018-11-25 12:11:26 点击量:1411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分销商对景区的创立

1.1 分销商可以创立和管理自己的景区。

1.2 分销商创立景区时需提交与景区签订的协议,通过平台审核后,方可创立景区。

1.3 创立景区需要填写景区描述相关的完整信息。包括:景区位置(省、市、区、详细地址)、景区开放时间(日期、时间)、景区简介、景区注意事项、景区图片(视频)展示等。

1.4 一家景区只能有一个分销商。一个分销商可以代理多个景区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分销商对票种的建立及管理

2.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分销商可以在自己创建的景区中添加票种

2.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分销商在建立票种时需选择票务的销售类别:是否在游客大厅售卖,是否为允许零售商代理,是否自营售卖。

2.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建立票种时分销商需准确填写票种的基本信息,包括:批发价、平台零售价、最低零售价、最低零售量、票的总量、使用限制、使用期限、适合人群、购买须知、消费地点、改退规则、可用次数、是否推送广告、零售权限、是否需要零售审核等。

2.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为保障消费者顺利购票,建立票种时分销商应准确填写相应票种购票须知,内容主要包括:

(1)具体费用说明,即费用包含内容与不包含内容。

(2)优惠政策:景区关于儿童、老人、军人、伤残人士、离休老干部等政策。同时,还需明确指出购买享有优惠政策票种所需证明材料。

(3)景区限制提示:如禁止携带宠物。

(4)预定须知。本平台不支持部分退票与验票,如果无法同时入园,请分开下单。

(5)预定时间及是否需要预约。

(6)门票有效期限。

(7)景区地址及景区开放时间

(8)景区入园方式、换票时间及地点。是否支持直接刷电子二维码或者换纸质门票,需不需要身份证等。

(9)门票退改说明

2.5 分销商应确认并说明景区开取发票规则及方式。

2.6 .分销商可以对某一票种的分销情况进行设置

2.6.1申请不需要审核分销申请的票种,零售商只要提出零售申请且满足分销商的分销权限即可获得零售权。

2.6.2申请需要分销申请审核的票种,分销商将受到零售商对于某种票种的零售申请,审核通过后该零售商取得代理该票的权利。

2.6.3 对于违反分销商规定或不再符合分销商分销权限的零售商,分销商有权取消其销售代理权。

2.7分销商为景区添加票种后,可对相应票种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和更新。

2.8 分销商可以对自己建立的票种实行下架操作。

2.8.1一旦分销商下架商品,则将该商品直接在b的店铺下架,并通知代理该票的零售商该商品由分销商处理下架。

2.8.2 下架商品在零售商的店铺中可见但标识“已下架”,且不能再购买、收藏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零售商对票种的代理销售及管理

3.1 零售商经过分销商同意后可代理分销商的门票进行销售,

3.1.1零售商销售门票价格不得低于分销商设定的零售最低价

3.1.2零售商不能对转载来的票种基本信息进行编辑

3.2 零售商可以在平台中查询、浏览允许零售商代理销售的票种,并发送分销申请。申请成功后具有一键转载该票种的功能,转载成功后可在票种管理界面管理自己的零售票。

3.2.1 在票种管理界面,零售商可编辑零售票的票价、选择是否使用代金券。

3.2.2 零售商可以选择不再销售某一票种,即零售商单方面解除零售某票种,同时向被取消合作的分销商发送提示消息。

3.3 零售商可生成自己店铺的二维码,进行店铺推广。

3.4 零售商可一键推荐指定票种给指定的用户。零售商点击“一键推荐”生成该商品的链接和二维码,通过发送指定链接给想推荐的用户或群进行推荐。

3.6 零售商可以创建自己的销售组合路线,来达到营销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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